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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三轮车撞倒小孩后逃之夭夭……临桂交警:盘它!-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3-02 09:42:26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人

逃逸就抓不到吗?

临桂交警告诉你

照样抓你没商量!

2023年2月3日15时45分许,在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仙湖路口路段沿街商铺门口,几个小男孩正在商铺前面的人行道上玩耍,这时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正在由西往东在人行道上行驶,三轮车走着走着,突然从停着的小轿车的空隙间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三轮车驾驶人还没反应过来,右前角就与小男孩撞上了,小男孩倒地打了个滚后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向路边商铺走去,三轮车驾驶人稍微停顿了一下就继续前走了。小男孩的家长见小孩受伤了,又知道肇事的车辆已经跑了,于是打110报警。

 

 

 

接警后,交警立即到达现场并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但肇事电动三轮车无号牌,安装的车篷又挡住了驾驶人的脸部,撞人后就不知所踪了。

 

 

事情过4天,来到了27号下午,交警在巡逻排查中,眼尖的辅警小黄突然叫了起来:这不是要找的肇事车吗?只见一辆红色的带篷的电动三轮就停在一家KTV门口,交警了解到车主就在楼上唱歌,于是联系上了车主侯某。

侯某见到交警后现场承认了2月3日在仙湖路口撞人的事实,自认为小男孩没有事,也不是自己的责任就走了。交警告诉她,出了交通事故,没有立即停车报警,也没有与对方协商,自己认为没有责任就离开现场的行为也构成肇事逃逸。最终侯某与小男孩家长通过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同时也因为自己的无知,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被交警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

交警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若造成人员受伤应积极施救,并协助保护现场。千万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通过逃逸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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