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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高速路上抛锚…司机这样做真的可能要命!| 春季守护行动-贵阳律师
导 读
为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平安畅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针对辖区各型车辆流动特点合理安排缉查,巡逻,整治等勤务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坚决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力求消除隐患从点滴做起,全力筑牢高速平安畅通路。近日,高速二大队民警就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大客车占用应急车道修车的危险警情,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3年3月5日上午,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值班警力对全辖区路段进行常规勤务巡逻。09时50分许,当巡逻至G59呼北高速2197公里+700米处时(桂林至全州方向),民警发现对向有一辆大客车处于停止状态,民警立即意识到大客车可能发生了故障,于是马上从最近的界首收费站掉头前往车辆故障地点进行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D66***的大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措施,但有人员在对故障车辆进行修理,且车身同时占据了高速部分行车道。更令现场处置民警不放心的是车上乘客没有进行疏散,大都还待在座位上。面对后方川流不息、高速行驶的车辆,如此“淡定”处理车辆故障,有引发二次事故的风险,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做好相关安全防护,马上制止了该危险行为并把车上乘客全部转移到高速防护栏之外相对安全场所,同时联系施救部门对故障车辆进行拖移并安排其它客车对滞留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
民警询问驾驶员胡某得知,胡某驾驶大客车载30余名乘客从湖南出发到桂林,当行驶至G59呼北高速2197公里+700米处时(全州至桂林方向),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胡某只打开了警示灯,没有在车后放置任何警示标志,随后便联系当地修理厂的唐某赶到故障点进行修理。唐某接到电话后,驾驶桂CE5***的小客车前往该处对大客车进行修理,所以就出现了这惊险一幕。民警现场对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欠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知两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大客车司机胡某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不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小车司机唐某驾驶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车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确保燃油足够、车辆安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再上路行驶。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