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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服务欠物业费被踢出群,法院判了!-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近日,山东济南的一名业主,因物业服务问题与物业产生争议,多年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其踢出“业主群”。今年1月,该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交纳物业费。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将业主踢出群聊的行为,应当被禁止。物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过错,对诉讼请求作出适当让步,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重新进入“业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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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济南的一名业主,因物业服务问题与物业产生争议,多年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其踢出“业主群”。今年1月,该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交纳物业费。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将业主踢出群聊的行为,应当被禁止。物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过错,对诉讼请求作出适当让步,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重新进入“业主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