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及时更新观念、努力克服困难,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通知指出,最近,个别地方法院以影响年终结案为由控制立案。对此,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决不允许“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作者:许昊)此前,在12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五届特邀咨询员聘任活动和座谈会,就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和法治建设听取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广泛凝聚智慧力量,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4个小时的座谈会上,周强专注聆听大家发言并仔细记录,表示将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真知灼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对于有特邀咨询员提出年底法官办案压力较大,在个别法院可能会出现立案难的担心,周强当场表示,将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周强指出,特邀咨询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特邀咨询员工作,近年来,认真听取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历届特邀咨询员十分关心关注人民法院工作,围绕司法实践提出了大量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改革发展。(人民日报记者徐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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