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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包二奶”不违法,嫖娼却违法?-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4-06 16:23:1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在分手后,

男子郑某却用跟前女友的私密视频

向前女友勒索钱财。

4月4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这起案件。

最终,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

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用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

郑某在罗湖一家旅行社工作。

作为业务员,

2018年9月,

郑某在工作中结识了*(化名)。

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

后来,

*也将自己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了郑某,

方便他从事旅游业务。

但是好景不长,

2019年,

二人分手,

还互相删除了微信好友。

 

据郑某称,

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

可已经被删除微信好友的他,

想再联系*已联系不上了。

但郑某还可以联系上*的其他朋友。

于是,说不清是出于什么目的,

2020年的一天,

郑某直接把一段视频发给了*的朋友阿欣。

这是一段郑某与*的性爱视频,

之前两人还是男女朋友时拍的。

 

收到视频后深感震惊的阿欣,

又转给了*

愤怒的*马上联系了郑某,

一阵交涉后,

郑某提出了要求,

“拿2万块钱来吧,

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

他称,

“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

会慢慢公布的。

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使自己的那些视频不再外泄,

*不得不答应他,

向他转了2万块。

后来,

阿欣获悉此事,

鼓励并陪同*报了警。

 

 

郑某认罪认罚

 

2021年5月,

郑某被抓获,

他认罪认罚,

将钱退给了*并恳请其原谅他。

 

2021年9月,

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

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

考虑到其认罪认罚、

被害人谅解等情节,

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

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

 

现实中,

深圳就发生过多起这种案件,

情侣分手后,

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

找另一方索要钱财,

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

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

甚至高达百万,

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

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

 

现实中看,

情侣分手后

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骚扰对方的,

主要有三类情形:

 

一是索财。

拿出之前拍摄的照片、视频,

以公开或发送某人某群体相威胁,

索要“分手费”“补偿费”“青春损失费”等,

此种做法涉嫌敲诈勒索罪。

 

二是要求继续发生性关系。

分手之后,

拿出之前拍摄的私密照片、视频等,

要挟女方继续发生性关系,

这种做法涉嫌强奸罪。

 

三是泄愤或炫耀。

有些人分手后一直愤愤不平,

于是将之前拍摄的

私密照片、视频,发到网站、

微信群或四处传播。

这种做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虽然违法犯罪者终受到依法惩处,

但总体来说,

在类似的案件中,

女性相对而言,

是其中容易受伤害的一方。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热恋中的男女,

尽量不要拍摄、留存

很私密的照片、视频等,

如果很不幸,

事后有一方拿着这些私密照片、视频等

进行纠缠、敲诈、传播等,

马上报警,

这是维护权益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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