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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路边窜出被撞,交警判全责-贵阳交通律师
3月27日12时18分许,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海市海城区五中东里南往北行驶至北海市第五中学往南500米处时,与行人张某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调取视频监控,发现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靠道路右侧行驶,车速不快,在途经事发路段时,张某突然从路边窜出,与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警方依法认定张某横过马路时突然窜出,与正在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其行为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潘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