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悬挂电动车牌字样的轿车上路,永福交警:盘他!| 春季守护行动-贵阳交通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4-24 11:37:4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身份的标志,规范悬挂机动车号牌,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人守法驾驶,维护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既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也是在保障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驾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长期以来,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但个别驾驶人总能使出一些千奇百怪的做法来躲避监控抓拍逃避处罚,殊不知,这些“小动作”终究难逃“火眼金睛”。

 




4月6日16时许,桂林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巡逻至滨江路路段时,发现一辆悬挂绿色车牌“电动BX▪GK0XXX”的白色大众轿车停在路边停车位里,车牌样式明显不是公安部门发放的机动车号牌样式,存在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处。随后,执勤民警经过多方联系到该车车主,并要求车主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车主张某交待,该车已经入户办理了机动车号牌桂C97***,但其原来购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是是使用该所谓电动车牌,后来老年代步车损坏不再使用,为了方便车辆进出小区和继续使用停车月卡便把该车牌挂在了家里的另一驾小轿车上,小轿车的车牌就放在车尾箱,随后,民警从该车后备箱内取出号牌,对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严厉批评教育,当事人称自己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承诺不再犯。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未按规定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情况有以下五种

1、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

2、已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含临时号牌)

3、使用公告作废的号牌(含临时号牌)

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5、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号牌丢失被盗的需在报警报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补领。

 

交警提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希望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切勿心存侥幸,否则结果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广西桂林交警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