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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盗走小姨家财物9万余元,江西一男子获刑!-贵阳知名律师
即便是身边的亲人
也有可能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
江西一名男子
竟盗走小姨家财物9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上旬至10月19日期间,王某趁小姨家没人,先后五次利用保管小姨家钥匙的便利,凌晨时分进入小姨家中,将小姨家二楼卧室保险柜内的人民币五万元现金和金项链、金牌等十余件黄金首饰盗走。
王某将盗窃的黄金首饰陆续典卖获利合计人民币86162元,非法所得被其用于自身经营、网络赌博等支出。经认定,王某盗窃的黄金首饰等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为94796.25元。
法院审理
婺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盗窃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的财物
同样构成盗窃罪
需要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