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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道路未让行,酿成事故担全责!-贵阳律师
5月15日,常德市津市市药山镇棠华铺社区十一组路段,齐某驾驶小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与何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于猛烈的撞击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得腾空而起,随后重重地跌落在地上,所幸摩托车驾驶人佩戴了头盔,经医生检查其左侧跟骨骨折,身体并无大碍。经交警认定,当事人齐某驾驶车辆进出道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妨碍了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湖南交警提醒,行经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面动态,确保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