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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谈崩分手,男子目睹前女友与新男友同居后跳楼身亡,法院判了-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5-23 10:27:2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广西一男子跳楼自杀后,其父母认为前女友应承担责任。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男子的自杀与前女友不产生法律上的侵权责任,但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遂判决前女友补偿男子父母2万元。男子*方与女子*菲(均为化名)从小青梅竹马,2020年4月,二人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3月购买了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2022年6月,双方父母因彩礼问题产生矛盾,*菲提出分手,*方表面同意,但一直想挽回这段感情。
2022年6月至同年9月,*方22次向*菲发送金额为1314元、520元的微信红包,并在红包说明中称呼暧昧。*方出差期间,还将房屋交给*菲居住。
之所以会住在对方的房子里,*菲解释,她是因为*方要去外地工作,应他要求搬过去居住,以防设备老旧。而2022年9月11日,*方外出工作1个月后回到柳州,称没有地方居住,于是她将自己位于另一处的房屋钥匙交给了*方。同年9月,在聊天中,*方得知*菲已经有了新男友。随后,*方来到新房多次跟踪尾随*菲和其新男友,悲痛欲绝。
同年9月21日3时,*方发信息给*菲表达了自杀的意愿,他提到了“我走了,分开实属不愿”,也提到了“见证了你们所有的开心,你们在我们曾经的房子里做都着曾经我们一起做的事……我知道无挽回你。你们睡在同一张床,我们曾经的床……我的心每一秒都如刀扎一般,我不甘,我又无办法”,“我还是爱你,你会一直开心快乐的,我会化作人间的风雨一直陪着你”。*菲因在睡觉没有看到该信息。4时左右,他又给母亲发送了道别信息,*方母亲看到后赶紧联系*菲母亲。*菲得知此事后,4次与*方通话,并在一处住所顶楼找到他,试图让其放弃自杀念头。6时31分,*菲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劝阻无效,*方跳楼身亡。之后,痛失爱子的*方父母将*菲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菲登门赔礼道歉,并承担一半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万余元。
鱼峰区法院认为,*菲*方多年相识相知,*方虽然答应与*菲分手,但仍以最大诚意挽留*菲9月20日*方跟踪窥视*菲,知道*菲与男友同居,精神受到极大刺激。*方发觉已无法挽回*菲,致使情绪失控。*菲*方微信遗言和她母亲电话得知*方要自杀,尽全力多方寻找,终于在自己的住处找到*方,试图安抚劝导*方放弃自杀念头,在劝导无效后,她报警求助并无过错。这是双方恋爱分手近3个月后发生的突发事件,双方已不再具有恋人间相互扶助的义务。即使*菲的先行行为具有道义上的救助责任,但从其与*方力量悬殊的客观因素看,不足以通过自身加以救助。因此*方的自杀身亡结果与*菲的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侵权责任。双方分手后,*菲*方都有另找新恋人的自由。*方作为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理应知道生命珍贵和自杀的严重后果,情感出现纠纷后,不能理智面对,选择极端方式结束生命。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和见危施救的道德责任要求,小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菲处理情感纠纷有不妥之处,分手后不该收取*方带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不该到*方的房屋居住,不应有新恋人后仍保持与*方的暧昧关系等,法院酌定*菲适当补偿*方父母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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