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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医院被盗,女医生带丈夫自首!-贵阳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5-23 10:56:0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原本是去医院接妻子下班

却心生贪念

动起歪心思

竟连续十次

偷换医院电脑内存条和CPU

 

案情回顾

 

 

李某某的妻子系南昌某医院医生,李某某接妻子下班回到家后,以东西落在办公室去取回为由,获取科室门锁密码。

 

20212月至20225月期间

李某某先后十次潜入其妻子科室办公室,打开电脑主机箱,以低配置的内存条和CPU替换电脑上原配置高的内存条和CPU的方式,盗走该医院办公区域电脑中17个内存条和13CPU,李某某将上述内存条和CPU出售给他人或自己使用。经鉴定,上述CPU价值人民币3442元。

20227

南昌某医院某科室电脑集体出现卡顿现象,找技术人员维修后发现科室电脑内存条品牌与电脑品牌不相符,故某医院发出通告:

 

李某某妻子想到丈夫有段时间对电脑很感兴趣,且家中出现较多闲置的内存条和CPU,推测是自己丈夫所为。双方交谈过后,李某某承认是其所为。李某某妻子便带李某某至医院自首,并向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被盗的5CPU7个内存条被依法查扣并发还南昌某医院,李某某赔偿了南昌某医院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李某某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且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他人之财不可取

触犯法律不留情

侥幸心理要不得

因小失大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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