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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无责,这一逃……有了!-贵阳交通律师
4月28日,河南巩义。李某驾驶三轮车行至路口,径直闯红灯通行,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小汽车驾驶人未与三轮车驾驶人协商处理,也未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报告,而是向后倒车,随后绕过三轮车直接逃离现场。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当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此事故中,本来三轮车闯红灯应当负全部责任,小汽车无责任,但其这一逃逸,导致其至少要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