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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道越线酿事故,占道车辆负全责!
#覆车之戒# 6月22日8时7分许,祁某平驾驶桂AD0***号小型客车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赵南路15公里+500米处弯道会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由胡某亮驾驶的川GD3***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您觉得是谁的责任呢?贵州贵阳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宜宾交警南溪区交管大队依法认定,祁某平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乡村道路狭窄,弯道多,视线差,请广大驾驶人在类似路段驾车时谨慎行驶,一定要提前减速,切勿占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