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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骑车带娃闯电动闸门被撞,起诉物业与房产公司索赔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8-16 09:33:4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小区出入口有门禁

实行一人一卡一通行

老人骑电动车抢过电闸门

还载着两名未成年人

意外发生了……


下面跟贵州律师事务所一起来看看住户被小区闸门撞伤引纠纷吧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年过花甲的李大娘家住城南某小区,小区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设有门禁,实行“一人一卡一通行”的制度,小区业主需要刷卡或按门禁开关以启动电动闸门,电动闸门开启到达一定时间后会自动关闭。
这一天,李大娘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出小区。按照惯例,骑行出小区的人经过电动闸门时需要停下,按下路边的门禁开关,等待电动闸门开启后再启动电动车通过门禁。但李大娘在通过小区电动闸门时未按门禁开关,而是紧跟前方骑行的人通过。就在李大娘的电动车通过一半时,电动闸门开启间隔时间到,闸门开始闭合,李大娘连同电动车被正在闭合的电动闸门撞倒在地。
事发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将被电动车压倒的李大娘扶起,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电动车所载的两名未成年人安全送回家中。经医院诊断,李大娘为左环指末节离断伤。出院后,李大娘的家人拿着诊治医疗费发票等材料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李大娘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3.2万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李大娘认为,小区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出口并列设置,宽度太窄,仅有1米,严重影响住户的进出安全。同时,该门禁不能适时感应,电动闸门时开时关,容易让人误判。
被告物业公司认为,小区配备的电动闸机是按钮型闸机,并不是实时感应类,需手动“一按一通行”,并且出口处的显著位置长期贴有“出门请按”的提示字样。电动闸门会定期检查维修,事发时闸机运行良好。从公共视频来看,李大娘出门禁时,自身存在超速、超载、未佩戴安全帽等多方面问题。此次事故是因李大娘自身原因所致,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院:未遵守出入规定导致事故,原告应自负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小区出口闸门已使用多年,且出口处贴有醒目的提示标志,标明“出门请按”。李大娘自2021年入住该小区,应当知晓小区进出管理规定,因其自身产生误判,未遵守出入规定而导致事故,损伤责任应当由李大娘自负。
事发时,李大娘驾驶电动自行车并前后各载一名未成年人,被闸门碰到后因车上载有未成年人难以紧急避开而倒地受伤。在此过程中,李大娘未尽到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而李大娘主张的小区出口闸门设计不科学,经过调查,该小区闸门已使用较长时间,出口闸门宽度可以容纳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且李大娘未提供证据证明居民小区安装感应门的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李大娘要求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驳回李大娘的全部诉讼请求。
李大娘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业主应该自觉树立规则意识


物业公司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安全生活环境,对业主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虽然保障电动闸门安全是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本案中李大娘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其未遵守物业管理规则所致,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李大娘受伤后物业公司的一系列行为可以认定公司已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业主应该自觉树立规则意识,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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