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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越南女子偷渡到江西,这对夫妻双双获刑!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1-14 10:11:02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伙同他人非法组织越南籍女子

偷越国(边)境

这对夫妻双双获刑

 

 

案情回顾

 

20179月,张某与其妻子林某及另一名越南籍女子阿九商量后,打算带两名越南籍女子偷越至我国境内 。先由阿九将两名女子交给蛇头,从越南偷越至我国境内,张某到与蛇头约定好的广西南宁某位置接该两名女子乘车到黎川,在我国境内的费用开销全部由张某支付。

 

20183月,被告人张某从黎川出发到广西南宁,在与蛇头约定好的位置接一名从越南偷越至我国境内的越南籍女子到黎川,境内费用由张某支付。

 

201878月,被告人张某从黎川出发到广西南宁,在与蛇头约定好的位置接一名从越南偷越至我国境内的越南籍女子到黎川,境内费用由张某支付。

 

 

 

法院审理

 

黎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被告人林某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组织越南籍女子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其应予以惩处。两被告人起协助、帮助作用,系从犯。两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其自愿认罪认罚。

 

综上,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边境不可越,红线不可碰。国家对于国(边)境的管理,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大家要牢固树立国门概念和边境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切莫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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