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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童坠亡案:保姆女儿反诉雇主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2-01 14:55:1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此案一审刑事判决和一审民事判决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1月29日,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女童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案在安徽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9日11时30分许,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63.com)记者从女童母亲解女士处获悉,上午的庭审刚刚结束,原告左某未出庭,原告的诉求是平台封禁解女士的相关账号,案件将择期宣判。

左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关停解女士的账号并不是她的目的,而是希望解女士停止在网络上对她的攻击,并非要对方关停平台账号。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12月15日,杭州保姆梁某花将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其女儿左某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2022年5月9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米粒家属25万元。对此,米粒家属表示将继续上诉。
11月28日,米粒的母亲解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她最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保姆女儿起诉她名誉侵权。29日上午8时30分许,该案在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9日11时30分许,极目新闻记者从女童母亲解女士处获悉,案件审理了约2小时30分钟,原告左某没有出庭,但对方的主要诉求是封禁她的平台账号,案件将择期宣判。


解女士此前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对方在起诉材料中大量使用了自己已故女儿米粒和小女儿麦子的照片等隐私信息,她也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案由是肖像权纠纷。此案本定于11月30日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因为对方律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到杭州开庭,目前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29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左某,她表示关停解女士的平台账号并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只要对方停止在网络上对她和她家人的攻击,也不是非要对方关停平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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