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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方获刑3年,当庭上诉
12月25日,山西大同阳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次日,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报警。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将席某某刑拘,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席某某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记者,“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