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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少上一天班,“年终奖”泡汤了?不服,告上了法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1-29 14:51:15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近日

话题因病少上1天班没了年终奖

冲上热搜

江苏的彭女士因病少上一天班

被公司认为没上满全年

不能领取年终奖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据了解,彭女士在江苏溧阳某公司上班,从事后勤工作,202212月底,彭女士感染新冠病毒。

 

因公司后勤人手不足,彭女士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工作,由于病情并没有好转,彭女士多次和公司协商,希望能安排人手让自己休息几天。几次协商后公司还是不同意,最终在1229日,也就是全年工作日的倒数第二天,彭女士从公司离职。

 

彭女士离职后,向法院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补偿金以及年终奖。公司在庭审中回复: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只有上满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1月领取上一年年终奖,彭女士在1229日离职,还差一天才算全年全勤,不符合支付年终奖的条件,所以不愿意支付年终奖。

 

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年终奖

 

溧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彭女士一直工作至该年1229日,因感染新冠病毒需休养才引发后续离职事宜,故尽管原告还需再工作一天才算满一年,但综合考虑员工感染新冠病毒期间公司应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认定彭女士该年工作满一年,可以领取该年度的年终奖。

 

 

 

法官表示,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作、服从管理的同时,应重视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尊重员工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不能机械生硬不加变通地执行规章制度,若缺乏对劳动者权益最基础的保障,将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关于年终奖,你知道为了减轻个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国家针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收入的纳税计税二选一政策延续啦!

 

 

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的数额,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的,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以上政策都实施到2027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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