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我只是帮个忙而已,怎么就‘进去’了?”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28 17:51:1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我哥最近店里

生意特别好,缺人手

我们去帮帮忙吧!

听到男朋友这样跟自己说

当时的*没有多想

便答应了下来

正是这简单的帮个忙

竟给她带来了

一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

 

 

 

帮忙也有错?

 

*与小张是男女朋友关系。20208月,小张接到了哥哥老张的电话。电话中,老张提到了最近自己开的网店生意红火,缺人手,提议让小张带上*,一起从老家到深圳来帮忙。

 

不久后,*收到了老张打来的四千元生活费,小张也表示跟着哥哥工作挣了很多钱。在*看来,生活正在慢慢变好。直到警察出现,以一个她听都没听说过的罪名把她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罪

 

案情的真相

 

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整起案情终于浮出水面。

 

20205月,老张在电子市场购买了许多二手的A品牌手机、无品牌手机屏幕、假冒的A品牌手机后盖,重新组装后在电商平台上以“A品牌正版手机的名义对外销售。随着网店销量增多,老张便喊来弟弟小张及其女友*帮忙。直到20211月被抓获归案前,共获利三百余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以老张为主包括*在内的几名犯罪嫌疑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虽然*主要负责客服工作,对老张的犯罪行为没有充分的了解,但其参与了主要的销售工作,因此一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27月,法院考虑*参与时间短、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等因素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

 

 

本案例中,*作为案件主犯弟弟的女友,仅仅只是出于身份关系帮忙当客服,因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最终触犯法律。由于其行为也属于整起犯罪案件中销售行为的一环,因此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学法懂法

擦亮眼睛

避免误入歧途!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深圳普法、广东普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