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男子洞潜溺亡,法院判决死者担主责
2021年,贵州毕节发生一洞潜爱好者意外溺亡事件,死者亲属将活动组织者及潜伴诉至法院。近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死者殷某参加洞潜活动属于“自甘风险”行为,应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活动的组织者及潜伴闫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相关损失23万余元。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光明网、中国普法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