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同居生子,一拍两散后,孩子怎么办?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12-16 15:32:1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并生育子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该怎么办?

0/0

00:00/01:26

切换到横屏模式

继续播放

基本案情
*(化名)与*(化名)于2002年相识并发展为恋人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并于2003年生育一子*磊(化名),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04年*离开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孩子*磊(化名)由其抚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同居期间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且本案中**分居期间孩子一直由被告*抚养,故*磊由*抚养为宜,*应给付*孩子抚养费。

法官说法


婚姻是男女共同生活的组织形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随着时代的发展,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也逐渐受到大众的关注和热议。但同时,因“同居”所引发的问题也日渐突显,在同居关系中,若双方诞生了“爱的结晶”,又一拍两散后,孩子该怎么办?在此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应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随一方已经建立稳定抚养关系的,可以作为该方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还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甘肃高院、婚姻法之家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