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财物,分手后是否应该返还?
老年人为了缔结婚姻给付对方的财物,但双方此后未能登记结婚,给付的财物属于赠与还是属于彩礼?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涉及老年人的彩礼纠纷案,通过该案的判决明确了老年人为了缔结婚姻而给付财物的性质,尊重了老年人恋爱表达、彩礼给予的特殊方式,认定男方为缔结婚姻赠送给女方的钱款系彩礼,女方应当返还。
给付财物性质
应结合多方因素综合评定
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免费咨询
给付财物性质
应结合多方因素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