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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公司泼粪被开除,法院判公司赔11万!理由太意外!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3-06 20:04:18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英于20091016日入职江苏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自201211日起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7217日,公司的考勤机被*英损坏,当日,*英与公司的员工发生冲突,*英向办公室泼粪。

公司于当日发出开除决定书,载明:*英作为本公司的会计,春节前连续以请年假、调休、病假的名义,挑衅公司的正常上班制度,近半年以来,在公司内部搞小团体与公司对抗,今天上班又无理取闹,竟往办公室泼粪,*英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一个员工甚至做人的底线,公司决定即日将*英开除

*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71930.1元,仲裁委未支持。

*英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17712.03元。

公司称,*英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其正常经营,而且情节严重:1、连续病休假一个多月,没有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导致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22017216日砸坏公司公司电子考勤机;32017217日当天*英在办公室里泼粪。

对此,*英称,有医生建议的病假,但公司不接受,故没有书面的请假手续。考勤机不是其故意砸坏的。泼粪是事实,是因她与公司办公室主任发生了争执。

法院认为,*英泼粪等行为虽存在不妥,但尚未达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且公司于2017217日当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英,未给予*英申辩机会,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作出开除决定的程序合法,故本院认为公司解除与*英的劳动合同关系违法,公司应支付*英赔偿金。

经核算,*英自20162月起至20171月的月平均工资为7770.16元,结合*英入职时间为20091016日、离职时间为2017217日,公司应支付*英赔偿金116552.4元。

案号:(2017)苏0506民初3218号(当事人系化名)

无独有偶,上海法院也判过一个因泼粪被解雇的案例,却是另外一个结局:

*,女,是上海某公司员工,双方签有期限自19974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31010日,公司作出《关于对*的处理决定》,内容如下:公司各部门:结构车间职工*分别于2013923日和2013930日殴打车间主任吴某盛。在*第一次殴打吴某盛后,公司领导对*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告,要其服从领导,引以为戒,但*又于930日对吴某盛第二次殴打。*又于2013108日在吴某盛宿舍大门上泼粪抹屎。吴某盛报警后,警察调取监控录像并根据目击者作证,对*的行为进行警告批评并要其等候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将内部处理决定向派出所汇报。鉴于*以上行为多次违反公司制度,严重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在公司内造成极坏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作出开除工职的处罚决定

*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2,000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不服,起诉至法院。

车间主任吴某盛的证人证言:“5月车间开始进行工资改革,因3名员工(不包括*)干活卖力,公司决定该3人的奖金每月增加了200元。923日,我正在车间内检查,经过*身边时,她拿起钢管就要打我,我就跑了,有几个车间同事将她抱住了她才作罢。930日,她又来找我,用脚踢我,后来又拿了木板敲到我的左上臂。108日,我早上730就到厂里去上班,一个老乡让我回宿舍看看并且说我宿舍大门上都是粪便。我回去看了之后就打110报警。

民警与*的谈话录音显示:其中:“……*(吴某盛)不知道背后说多少事,背后老是说我坏话,我明明干活干的很卖力的,我在这个厂干了20几年了,从来没人背后说我干活不卖力,我是本本分分干活的,自从他上台之后,一直在背后打我小报告,说我不干活。民警:那你就可以打人,可以泼粪吗,可以吗,有问题你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好好讲的。*正当途径,我有苦向谁说。民警:有领导呀*我说了,他又不解决喽民警:不解决可以这样的,我发现你讲来讲去在讲别人,你有没有讲过你自己,你自己打人了,还泼粪了,你的行为不需要追究喽*我跟你说,有因才有果’……”

法院认为,*在工作期间对车间主任吴某盛实施了殴打,并在吴某盛的宿舍大门上泼粪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亦造成了负面影响,故公司以*多次违反公司制度、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公司内造成极坏的影响为由解除双方间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2,000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号: (2014)宝民一()初字第1017号(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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