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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的学费是否属于抚养费的范围?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4-19 21:33:45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教育

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后女方将孩子送入私立学校就读

现要求男方承担

婚生子私立学校学费的一半

法院是否会支持女方的请求?

 

 

基本案情

 

 

 

小丽和小强离婚时约定,婚生子由小丽抚养教育,小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小丽在未与小强协商的情况下,将孩子送往当地的一所私立学校就读,该校每年的学费7万元。现要求小强承担婚生子三年私立学校一半的学费合计10.5万元。

 

 

 

法院裁判

 

 

 

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教育费包括义务教育、高中的基本教育费用,私立学校的学费并未涵盖在抚养费的范畴中,小丽未征得小强同意,将婚生子送往私立学校就读,现小强不同意承担该费用的情况下,对要求小强承担一半私立学校学费的诉请难以支持。

 

 

 

法官说法

 

 

 

父母离婚、家庭破裂本已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如果因为抚养费问题,父母双方再次发生矛盾纠纷,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无疑对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离婚后,要妥善处理好大人间的矛盾,切实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职责,不应将抚养费和探视权作为离异夫妻处理矛盾的筹码,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共同为未成年子女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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