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小区电梯的广告收益权归谁所有?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8-04 15:32:23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在这个繁华的世界里,各行各业相互竞争激烈,五花八门的广告散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在国内你可以看到外国的广告,再国外你也可以看到国内的广告,广告的国际化,更是无处不在,深深地融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什么是广告呢?广告指的是向社会广大群体宣告某种事件,广告根据含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非经济广告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比如政府公告、政党、宗教、教育、文化、市政、社会团体某事项的启事、声明等等;经济广告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也就是说商业广告,它是以推销某种商品或提供某项服务,以付费的方式通过广告媒体向广大群众传播某种商品或某项服务信息的手段,俗称为商品广告,也就是经济广告。

通过上面的解答,想必大家在心里都清楚了广告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吧,今天,贵州贵阳物业律师事务所带着您一起走进“小区电梯的广告收益权归谁所有?”。

大部分小区的电梯都会张贴各种各样的广告,隔几天就会换上新的广告,每天进进出出、上下班,在电梯间都会有广告的相伴,只有小部分小区除了张贴物业安全知识,并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广告触目惊心。那么,如果小区电梯张贴有广告,请问您是否考虑过广告的收益归谁所有呢?是归物业所有,还是业主呢?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告诉您,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张贴广告收取的报酬,无论收益大小,其公共部分张贴的广告获取的报酬都归业主所有,如果不给,业主是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您知道了吗?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多学法律少吃亏。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