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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1-08-04 22:51:42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自首”的意思想必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吧,自首指的是一个“法律”名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分子犯法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自动投案的,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这属于自首;自首的话,可以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

第一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

第二种:犯罪嫌疑人如果不具备第一种情况的话,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经过,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种:犯罪嫌疑人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经过,避免更加严重后果的发生,可以减轻处罚。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素:①自动投案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前提,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不属于自首。也就是说,投案为首,自首为后。您清楚了吗?接下来,贵州贵阳刑事律师事务所带着你举个情侣中常见的例子,情侣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特别是女朋友动不动就会生气,而男生又说不出生气的原因在哪,哄女朋友的第一句话都是宝贝,我错了,女朋友都会反问,你错哪里了?男朋友又答不上来错那里,事实上,女朋友生气是有原因的,不会平白无故生气,任何生气都是有原因的,你光认错并没有交代错的事件是什么,有什么用呢?也就是说,光自首却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这就不属于自首范围了。现在您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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