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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大妈掐伤婴儿,这仅仅是治安拘留这么简单吗?
相信大家看到过这么一个新闻,大妈掐伤婴儿,这仅仅是治安拘留这么简单吗?下面由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为您还原事情的经过吧,事情是这样的:
这位大妈是因为觉得婴儿车挡了自己的去路,便用手指掐了婴儿车内仅仅四个月大的婴儿,因此造成了婴儿脚踝表皮脱落以及局部红肿,最后,厦门警方依法对这位大妈进行了治安拘留,当然治安拘留惩罚远远不能够让大妈长记性,而是应该对这位大妈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根据相关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就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大妈觉得婴儿车挡路就掐人家,这算不算情节恶劣呢?贵州贵阳民商事律师事务所给您分析分析:
第一:事发是在超市,这属于公共场所,而不是大妈的家里;
第二:孩子的母亲跟大妈互不相识,两个人也没有任何的纠纷这些,就这样被人家掐自己的孩子岂不是很冤。依照大妈的理由,仅仅因为婴儿车停放的位置觉得挡路,影响了大妈去结账,但是从监控视频来看,却没有影响其他人正在结账,如此说来,大妈的行为是非常的故意,毕竟受害者仅仅是四个月的毫无抵御能力的婴儿,根据这个理由家长可以继续追究大妈责任的,各位宝妈们在外一定要让孩子不离开自己的视线,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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