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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未婚男女同居,女方怀孕了,那么男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同居的事情很常见,随着社会思想的转变,男女未婚同居属于很正常的事情了,如果未婚男女同居,女方怀孕了,那么男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呢?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第一点:如果双方是建立在自愿的选择上,都想要共同的孩子,那么男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在经济上是有责任的,毕竟人家都给你生孩子了,这么辛苦,肯定要对女方负责的。
第二点:如果女方选择人流,不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那么男方要承担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这些费用男方是能够承担下来的,毕竟数额也不会很大;如果女方选择生下孩子,男方是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从出生一直到孩子满十八岁,也就是成年为止,这个费用相对就漫长多了,金额也比较大了。
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提醒未婚的情侣们,怀孕需谨慎,不仅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的一份责任,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感情的决裂,最后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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