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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保安打死了咬小孩的疯狗,狗主人却索赔7000元?
在大街上或者小区,随处可见小狗在溜达,保安打死了咬小孩的疯狗,狗主人却索赔7000元,不过最终结局真的是让人愉快。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广东某小区内一条疯狗突然咬住了小孩的裤子,来不及考虑太多,保安毫不犹豫持着棍子朝疯狗的头部狠狠地敲了几下,由于保安害怕孩子会再次被疯狗咬,于是又敲了几下,没想这几下直接把疯狗给敲死了,当狗主人知道这件事情后,直接跑到保安室像个疯婆子一样闹腾,要求保安赔偿7000元,保安则说以为是野狗才将狗打死的,并且拒绝赔偿,后来经过警方上门核实真实情况,被疯狗咬的小孩的父亲才知道保安遭受到了如此的委屈,便出手了,小孩的父亲对疯狗主人表示,你的狗7000元我可以陪你,但是你家的狗把我的孩子已经吓坏了,需要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40000万元,随后便将狗主人告上了法庭。发生那天狗主人因为没拉住绳子,而且狗也咬人了,害怕出事担责任就没有继续追赔偿狗直接灰溜溜地回家了,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此事件中的保安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不应该赔偿,但是狗主人需要赔偿被狗咬的小孩精神损失费2万元,这个判决真是令人舒服,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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