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在吃海螺的时候竟然吃出了一颗“海螺珠”,需要退还回去吗?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5-23 10:11:24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有时候运气来了挡也挡不掉,不信下面您看。

一位女士运气爆棚吃海螺的时候竟然吃出了一颗海螺珠海螺珠是什么,它可是价值连城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什么问题呢?老板认为我卖给顾客的是十一斤的海螺,没有卖给这个海螺珠严重不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所以说您要把这个海螺珠给我退回来,大家觉得是否应该退给老板呢?我们先不说其他的,从法律上的角度来说说吧。

根据民法典630条规定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交付之后就归买受人,什么叫孳息它指的是原来物产生的额外的收益,对于女士

“吃海螺吃出海螺珠这种情况来说,它叫做自然孳息,比如说花种子开的花、果树结的果子,都是这个道理很明显,女士已经买了人家海螺,并且海螺已经交付到人家手里,海螺珠根据法律规定,海螺产生的孳息当然归女士,所以说不用把这个珍珠退回去您现在知道了吗?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