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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辽宁某位中学生在暑期的时候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然后被学校以学校有规定要“去网去微”对人家进行了处分,是不是觉得很莫名其妙呢?
辽宁某位中学生在暑期的时候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然后被学校以学校有规定要“去网去微”对人家进行了处分,是不是觉得很莫名其妙呢?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学校有校规校纪,好,这没什么问题,但是应该起效于在校期间内,这叫学生,现在呢,你已经管到生活中去了,这合理吗?根据《教师法》第八条第一项为人师表是教师的义务,又根据《中小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明确要求老师要衣着得体,这都没问题,相信每个学校的校长以及全体的老师都不会穿着人字拖、背心上课的,但是回家睡觉你总要逛街吧?睡觉吧?洗澡吧?当然,对于制定出来的规范必须遵守,不管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如果拍到你有一张照片那你就等着处分吧,此时你是不是觉得很莫名其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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