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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女子领取免费的大米后,上楼回家猝死了,家人把大米公司给告了?
女子领取免费的大米后,上楼回家猝死了,家人把大米公司给告了?
事发在吉林延边,金某是贫困户,领到免费的大米后背着大米上楼,没曾想摔倒后猝死了,家人想不开,为什么领个大米就猝死了呢?于是把负责扶贫的一家国企给告到了法庭,并且索赔44万。原告认为扶贫工作人员的职责没有做到位,才导致金某摔倒猝死,金某的死在本质上是因为国企免费发放大米造成的,如果国企能够帮忙将大米送到家或者没有发放这些物资,那么金某就不会死,所以国企要负责,您猜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经审理查明,国企的工作人员在事发当天,根据名单将大米和豆油送到了死者金某的楼下,金某在签下名字后未等工作人员去拿豆油,直接扛着大米就上楼了,结果在二楼的平台摔倒了,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并且跟着救护车到了医院,经过医院检查认定死亡结果为心源性猝死,法院认为本案的中心点在于金某的死亡和国企行为的因果关系,从国企发放免费大米的行为来看,不管是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去批判,都是利民的好事情,而且在发放物资的时候,金某是自己主动将大米搬上楼的,该行为是一种自愿承担风险的行为,与他人是没有关系的,何况金某在发生意外之后,国企工作人员已经及时将金某送医了,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救助义务,导致金某直接死亡的原因是因为自身身体的原因,所以说自己强行搬运大米的行为导致死亡跟国企免费发放大米的行为两者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全部的诉讼请求,对于这样的判决您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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