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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一大爷给香肠下毒,结果把偷香肠的小偷毒死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大爷给香肠下毒,结果把偷香肠的小偷毒死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事发在河北,该大爷喜欢自己动手做香肠,做完后就把香肠挂在院子里晒着,有好几次香肠都被别人偷走了,大爷十分气恼,想着怎么也要报复下这个小偷,于是大爷就去市场上买了几包老鼠药,把老鼠药放香肠里了,然后把放了老鼠药的香肠挂在了自家院子里,果然不出所料,几天后香肠又被偷了,结果可想而知,小偷吃了有毒的香肠中毒死了,警察很快就找到了大爷,那么大爷的行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呢?大家持各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大爷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说到底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况且大爷把下毒的香肠是挂在自家的院子里,是小偷自己来偷的,所以小偷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种说法:大爷构成投毒罪,因为大爷把下毒的香肠放在院子里,构成投毒了;
第三种说法: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大爷作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人,早就预测到小偷偷走香肠后,可能会面临死亡,但是大爷还是照做了,所以构成故意杀人。
以上这三种说法您觉得哪种合理呢?
贵州贵阳刑事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事实上第三种说法是正确的,主观上在香肠里下毒,大部分原因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而是为了报复小偷,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对于第二种说法,投毒罪指的是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而在本案中只针对小偷,没有涉及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投毒罪,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大爷有期徒刑十年,对于这样的判决您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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