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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乘客觉得公交司机多收自己一元便打人,结果获刑四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事发在河南,陈某在坐公交车的时候怀疑司机多收了自己一元,于是就跟公交车司机争论起来了,公交司机明确说道:“我没有多收”,然后便专心开车去了再没有理会,这时陈某觉得该公交司机态度不好,于是在公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冲向了驾驶室,指着司机的鼻子张口就骂,还动手打了公交司机一巴掌,关键当时车里还有其他乘客,万一出了交通事故谁付得起这个责任,幸好司机当时反应快,及时把车子停靠在路边并且报警了,法庭上,陈某拒不认罪,反而觉得自己很冤枉,陈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可能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可怕后果,您猜法院会怎么判呢?
最终陈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于这样的判决您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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