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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站着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男子谭某和女子周某在酒吧里相识,两个人认识三天时间,第三天的时候,两个人格外聊得来,然后一起来到周某的住所,并且在厨房里站着发生了关系,就在他们发生关系的时候,周某的室友突然来到厨房拿东西,看见了这一幕,然后周某马上向室友求救,说自己遭遇到了强奸,并且要求室友一起把谭某送到派出所,谭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最终经法院认定谭某构成强奸罪的事实认定不清,宣告谭某不构成犯罪,对于这个判决,您是否赞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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