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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深圳一车主发视频实名举报代驾敲诈勒索,这是怎么回事呢?
深圳一车主发视频实名举报代驾敲诈勒索,这是怎么回事呢?
车主饶某发视频称酒后叫代驾回家,代驾师傅停车熄火之后,自己从副驾驶位无法正常下车,要求代驾师傅挪车,却遭到了代驾师傅敲诈勒索,视频发酵两天后,结果既发生了反转,双方在深圳市龙华区上塘派出所调解下,车主发布了道歉声明,承认举报内容是自己伪造的,向代驾公司和代驾刘师傅公开表达自己的歉意,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说,恶人先告状,不一定是事实,车主事发后进行道歉,并不能因此逃避被追究法律责任,代驾师傅和所属的代驾公司可以结合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车主的民事侵权责任,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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