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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超市里不小心滑倒了,致其十级伤残,您觉得会怎么赔偿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1-12 10:02:22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女子在超市里不小心滑倒,致十级伤残,您觉得会怎么赔偿呢?

事发在山东欧某在逛超市的时候,来到卖水果的摊面,水果摊面有个之前掉下来的水果,欧某没有注意到,一不小心踩到了烂橘子上,导致脚滑直接摔倒到了,当时就站不起来了,超市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把欧某医院,检查才知道腿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欧某伤为十级伤残双方协商不到一起欧某就把超市告上了法院,要求超市赔偿30万元超市觉得很憋屈通过监控视频查看烂橘子是之前顾客碰倒在地,超市认为这橘子原本是在货架上,被其他顾客碰倒在地的并且欧某是成年人,你应该看到地上有烂橘子,你自己不小心踩上去,超市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法院认为像超市酒店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馆、娱乐场所等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针对本案中,虽然欧某自己也有过错,但是烂橘子超市场地内,超市没有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超市也有责任,最终判决超市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欧某15万元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消费者到了你的经营场所,那经营者就得保障安全,一旦构成伤残等级,伤残赔偿金的数目可不除了伤残赔偿金,还应当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以及残疾赔偿金,对于这个判决,您支持哪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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