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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不付抚养费可以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吗?
不付抚养费可以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吗?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事发在安徽,一对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随父亲生活,母亲支付抚养费,母亲失业了,抚养费没有能力支付,父亲就不让母亲来探视孩子,孩子的母亲非常想念孩子,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探视权是一个身份权利,和是否抚养费并不关联,就算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对于探望孩子的权利仍然是保留的,所以母亲还是有权利探望孩子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除非有不利于孩子的危险行为,否则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剥夺父母的探视权,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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