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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老公跟老婆的闺蜜发生了关系,是否构成犯罪呢?
老公跟老婆的闺蜜发生了关系,是否构成犯罪呢?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老公一直在外地工作,老婆便找来了女闺蜜刘某来到家里作伴,某天深夜,老公突然回来了,本来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于是悄悄进门,没有吵醒老婆,摸黑上床想与熟睡中的老婆发生关系,接触后老公发现床上的人不像老婆想终止动作,结果闺蜜既然主动和老公要求继续,原来老婆当天晚上接到母亲的电话,得知父亲有病临时回家了,家中只有闺蜜一个人在家,后来闺蜜怕朋友知道反而告朋友老公强奸,那么老公强奸罪是否能成立呢?
一、老公完全不能预见睡在床上的人不是自己的爱人;
二、当老公发现床上的人不是自己的爱人时终止了行为,是闺蜜主动要求继续,没有违背闺蜜的个人意愿,因此老公的行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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