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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起诉了?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5-29 11:25:43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女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起诉了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父母把女儿从小送给别人养了,女儿长大之后却要求女儿给弟弟买房,被拒之后以索要赡养费之名把女儿告上法庭,强迫女儿给儿子买房,这合理吗?

张女士两岁起就被亲生父母送到姑姑家,父母很少联系,张女士事业做的不错,出于对姑妈的养育之恩,张女士主动提出要给自己的表弟也就是姑姑的儿子买套房,亲生父母知道后,要求也给弟弟买房,张女士坚决拒绝了,结果父母将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而且要一次性付清张女士的父母认为,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律义务,过去十年没有给过赡养费,按照一年5万算,也就是50万,正好付个首付,您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呢?

由于原告年迈,被告作为其子女确实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但是弟弟作为成年人,原告不应该将买房的压力变相以索要赡养费之名附加给被告考虑到原告有退休足够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姑姑收养,原告没有尽到父母的抚养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当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的情况来酌定商定法院没有判具体的金额,只是判了一个酌情商定,您觉得张女士应该给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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