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老公去世,老婆过户房产为什么还需要老公的兄弟姐妹签字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5-30 11:15:03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老公去世,老婆过户房产为什么还需要老公的兄弟姐妹签字呢?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房子本是老婆王女士和老公在婚后攒钱买的,老公、兄弟姐妹三个都没有出钱,为什么现在要他们签字同意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王女士的老公去世后他们的遗产应当由她的父母和王女士三个人来继承去年公婆相继去世了,本来由公婆继承的这部分就会转由他的子女来继承,在法律上叫转继承,也就是说老公的弟弟妹妹总共对房子享有1/3的份额所以王女士如果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自然需要他们的同意,如果兄弟们不配合,过户还需要起诉到法院,通过遗产继承纠纷来分割房子所以建议配偶去世前一定要提前立好遗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您现在知道了吗?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