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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老公去世,老婆过户房产为什么还需要老公的兄弟姐妹签字呢?
老公去世,老婆过户房产为什么还需要老公的兄弟姐妹签字呢?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房子本是老婆王女士和老公在婚后攒钱买的,老公、兄弟姐妹三个都没有出钱,为什么现在要他们签字同意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王女士的老公去世后,他们的遗产应当由她的父母和王女士三个人来继承,去年公婆相继去世了,本来由公婆继承的这部分就会转由他的子女来继承,在法律上叫转继承,也就是说老公的弟弟妹妹总共对房子享有1/3的份额,所以王女士如果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自然需要他们的同意,如果兄弟们不配合,过户还需要起诉到法院,通过遗产继承纠纷来分割房子,所以建议配偶去世前一定要提前立好遗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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