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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是否要还手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6-09 10:58:34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高铁上,女孩被后排熊孩子闹得心烦于是要求家长进行管教,没想到孩子的家长非但没有管教孩子,反而对这个女孩指责辱骂,冲突愈演愈烈,这时候孩子的母亲突然出手扇了女孩一记耳光,女孩出手还击,此时一位东北口音的陌生乘客看不下去了,起身指责孩子的家长,大哥身材魁梧,一下子就把打人的家长给镇住了,停止了这场闹剧,原本以为这个事儿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到站孩子的家长报警了,晚上11点,被打的女孩突然被派出所传唤,罪名不小,涉嫌殴打他人案经过七个半小时的调解,最后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被打后还手的女孩处以2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罚的行政处罚,有人说道,如果被人骂了打了还不能还手,一旦还手就算互殴,这法律到底是在保护坏人还是在保护受害的人呢?争议声太大就把司法部给惊动了司法部表达了一个观点,互殴泛化这个问题存在良久,也就是说警方为了尽快的处理这件事儿,经常把不该定性为护物的案件采用和稀泥的方式去处理,而大多数人是没有那么较真的,也就这么过去了其实在正当防卫的新规里已经明确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侵害的还击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防卫行为,在这个案件里被打的女孩就符合这个正当防卫的规定,女孩发文表示说,我坚决不和解,我哪怕自己被拘留,只求打人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们都希望法律应该让打人者不敢再打人,而不是让被打人者不敢再反抗,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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