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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前男友纠缠不休,被法院拘留15日,这是怎么回事呢?
前男友纠缠不休,被法院拘留15日,这是怎么回事呢?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母某和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母某发现李某性格偏执,情绪易怒,不但经常吵架,还动手打人,母某就提出分手,李某却不同意,他不但跟踪尾随,还言语侮辱,暴力威胁,试图以激烈的手段挽回与母某的关系,无奈之下母某换了住所,换了工作,但是李某却总能找到她,母某长期面对李某的骚扰,母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且提交了报警的证明伤情的照片以及医院的病历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母某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签发了人身保护令,保护令规定禁止李某实施殴打、威胁、辱骂母某等暴力行为,禁止李某骚扰、跟踪、接触母某以及其近亲属,如果李某违反上述的禁令,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训诫、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后法院向双方送达了该裁定书,并且向李某和母某所在的社区派出所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和协助执行的通知书,但是李某依然不收敛,在收到人身保护令以后,他无视司法机关的权威,违反保护令的禁止性的规定,继续骚扰母某,甚至还持刀自残,胁迫母某复合,母某再次报警并到法院寻求帮助,法院依法予以惩治,对其处以了15日的司法拘留,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女性朋友们,分手后后遭遇暴力行为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您现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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