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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准备打官司或者正在打官司的朋友,官司打赢了,但在执行的时候却没执行到位,很多人都会说钱没能要回来,又花了诉讼费或者在起诉之前就开始担心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准备打官司或者正在打官司的朋友,官司打赢了,但在执行的时候却没执行到位,很多人都会说钱没能要回来,又花了诉讼费或者在起诉之前就开始担心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贵州贵阳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答案是大部分人不了解法院退费程序,实际上官司打赢以后,我们交给法院的诉讼费是可以直接退回来的,只要您胜诉了,法院的判决书上就会有一项判决内容写着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一般法官都会问您是否同意由被告直接向您支付诉讼费,可是到了执行阶段,欠款本身都执行不到,更别说诉讼费了,实际上您可以不同意由被告向您支付,而是要求法院直接退给您,再由法院向被告收取,这才是合理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直接退还给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这就是为什么法院会问您是否同意由被告直接向您支付诉讼费,只要您同意,就可以转到执行程序一起解决,法官便可以直接减少他的工作量,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官司打赢以后,一定要申请法院把诉讼费退给您,这样做就算欠款拿不回来,至少减少了成本费,退费程序也很简单,给法官提交一份退费申请,再提供您的退费账号,法官那里有表格,您填一下就行了,等几天诉讼费就会退还到您提供的账户里,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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