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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取保候审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或保证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 保证人: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5、保证人可以是1至2名。
(二)保证金
1、保证金应当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门账户;
2、保证金数额一般在1000元以上,具体数额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而确定。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决定机关同意,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