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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小孩从楼上乱丢玩具,砸伤路人,监护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2-26 11:30:00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根据《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若经核实查明确实是该小朋友从楼上乱丢玩具,导致过路人受伤的,该小朋友系侵权人,须依法承担责任,因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若该小朋友自有财产,可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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