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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大妈去偷菜,结果掉到水里给淹死了,大妈家属要求赔偿18万,菜地主人是否要赔偿呢?
大妈去偷菜,结果掉到水里给淹死了,大妈家属要求赔偿18万,菜地主人是否要赔偿呢?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事发在浙江宁波,这是一个真实案例,一位大妈每天下午3点骑着三轮车去别人家的菜地偷菜,这一次她刚出菜地不远,被菜园子的主人给发现了,于是赶紧去追大妈,大妈由于慌张开车偏了方向,三轮车瞬间倒地,大妈则丢下三轮车起身就跑,看着大妈跑进了一家工厂,菜地主人立即追了过去,却被工厂的工人拦在了门外,还说生产当中无关人员不许入内,于是菜地主人拨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进了工厂,找了好久也没有发现偷菜的大妈,大妈家里人一直等不到人回家,就发动人出去找,找到快半夜的时候,才发现在工厂后面的小池塘里,原来大妈熟悉这家工厂的环境,她偷偷的从后门溜了出去,但是出门没有看到前面的小池塘,一不小心就掉了下去,就再也没能爬上来,家属了解事情的过程后,认为是菜地主人追赶才导致大妈的死亡,要求菜地的主人赔偿共计18万元,菜地主人当然不同意了,双方闹到法院,您猜猜法院怎么判呢?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菜地主人发现蔡被偷拉走去追并无过错,而且在追逐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偷菜的人实施辱骂、暴力等行为,在偷菜人进了工厂之后,菜主人也停止了追逐并报警处理,不存在任何的过错,因此,法院判决菜地主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也不用赔偿一分钱,对此,您是否赞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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