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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之间是否有扶养义务?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2-23 15:41:28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因此,在符合以下前置条件的情况下,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弟、妹未成年;

3、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弟、妹有对兄姐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

1、由兄、姐扶养长大;

2、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5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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