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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的作用是啥?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01 15:32:25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或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交易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的对象是基于不动产交易合同而产生的标的物,预告登记制度主要解决期房买卖中“一房数卖”问题。预告登记后买方对房屋享有的债权请求权具有对抗效力卖方仍有权出卖该房屋,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不能办理变更登记。当然,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要及时申请登记,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债权消灭也会导致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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