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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为男友流产后,男友不想负责任,此时赵某该怎么办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8-28 14:51:37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赵某为男友流产后,男友不想负责任,此时赵某该怎么办呢?贵州贵阳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男子王某赵某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到今年的3赵某查出自己怀孕了,王某本来还挺高兴的,回去就告诉了自己的父母,结果王某母亲不同意两人结婚,还要求将孩子打掉,但是承诺会给赵某进行补偿经过王某劝说,赵某最终去做了人工流产等找王某谈补偿的时候,王某以各种的理由推脱,压根就不给补偿,赵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侵害了的健康权,并且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8左右王某认为赵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说侵害的健康权是不存在的,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您猜猜法院怎么判呢?

首先健康权指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004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法院认为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王某作为成年人,明知道发生关系不采取避孕措施是可能会导致怀孕的,所以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结合本案,很难认定王某对有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王某不构成侵权

其次针对赔偿法院通过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两人是恋爱关系,加上在做人工流产时花费了4000多,而且从怀孕后和王某交流的情况来看,没办法排除王某是孩子生父的可能,最终考虑到做人工流产可能对身体的健康确实有一定的伤害,所以判决王某向赔偿了8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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